上海合作组织峰会 2020年11月10日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塔什干举行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塔什干举行

2019年11月1日至2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乌兹别克斯坦的主持下于塔什干举行。

会议期间,与会者重点就加强上合组织经济合作以确保各成员国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制定应对全球和地区挑战以及经济领域威胁的共同立场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确定了促进上合组织,其中包括俄罗斯担任2019年至2020年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期间,在该领域多边合作的共同步骤。

会后通过的《联合公报》反映了与会者对世界和地区经济进程的共识。其中,各方认为应进一步加强设施、贸易、资金、人文、数字、能源等领域互联互通,在欧亚地区构建广泛、开放、互利、共赢、平等的合作空间,保障可靠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此外,公报还强调必需继续进一步加强以世贸组织规则为基础的开放、包容、透明和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系,反对国际和地区贸易中的任何单边保护主义措施。

会议期间通过了《多边经贸合作纲要》,确定了上合组织至2035年在贸易和投资、银行和金融合作、交通和物流、工业、农业、能源、海关、创新、信息通信技术、空间发展、地区合作、旅游、生态和教育等领域的任务。

会议通过了上合组织2020年预算、《上合组织成员国铁路部门协作构想》、《上合组织经济智库联盟章程》、《上合组织城市生态福祉发展规划》以及有关上合组织常设机构财政和组织问题的系列决定;就制定《上合组织成员国在数字化时代发展偏远和农村地区的合作构想》及其实施计划达成一致。

会议期间还签署了《上合组织成员国海关关于过境系统一体化合作的备忘录》和《上合组织秘书处同联合国粮农组织秘书处谅解备忘录》。

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下次会议将于2020年在印度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