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峰会 2020年11月10日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长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声明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长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声明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长们对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扩散蔓延,并持续造成人员死亡和重大社会经济损失表示担忧。强调所有国家有责任确保民众的卫生防疫福祉,深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应发挥联合国系统核心作用,采取坚决、协同和包容的多边行动。鉴此,上合组织应同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和机构开展有效协作,共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外长们强调,旨在保护民众生命、恢复全球经济稳定、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特别峰会成果的重要性。重要是,应在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全球团结抗击新冠肺炎”决议基础上,努力寻求在联合国框架内制定符合国际法的解决上述任务的综合性方法,包括建立自由、公平公正、非歧视性的、透明的、稳定的贸易投资环境。尤其需要关注疫情导致发展中国家出现的严重经济问题。

外长们肯定上合组织成员国卫生防疫部门领导人会议在落实2018年6月10日发表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在上合组织区域内共同应对流行病威胁的声明》方面的努力。欢迎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上合组织成员国基于“上海精神”,在确保公民医疗、社会和其他保护等方面,相互提供有效支持。

为确保本地区的卫生防疫福祉和生物安全,外长们认为,应在即将于圣彼得堡召开的上合组织峰会上通过“上合组织成员国综合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包括增强实验室的能力、提高专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开展联合科研、疫苗研发和有效治疗疾病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