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峰会 2020年11月10日

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2020年11月10日,莫斯科)

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2020年11月10日,莫斯科)

2020年11月10日,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印度共和国总理纳伦德拉·莫迪、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卡西姆·若马尔特·托卡耶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代理总统、总理萨德尔·扎帕罗夫、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伊姆兰·汗、俄罗斯联邦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埃莫马利·拉赫蒙、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弗拉基米尔·诺罗夫和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朱·吉约索夫出席会议。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加尼、白俄罗斯总理戈洛夫琴科、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哈桑·鲁哈尼、蒙古国总统巴特图勒嘎出席会议。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以视频讲话形式致欢迎辞。

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由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主持。

领导人根据世界政治和经济的主导进程,审议了上合组织活动发展状态和优先任务。会议一致认为,当前国际关系正发生深刻变化,上合组织被视为建立具有代表性、公正全球秩序的重要支柱之一,遵循国际法、保障平等和不可分割的安全、尊重文明多样性和主权。

上合组织成员国指出爱好和平的各国人民共同战胜纳粹主义、法西斯主义和军国主义并与1945年成立联合国的历史意义,重申坚定支持联合国及其安理会在维护人类和平、稳定和逐步发展方面发挥中心协调作用。

上合组织成员国希望进一步促进政治、安全、经贸以及人文关系领域的务实合作,以消除新冠状病毒COVID-19传染引起的全球和区域影响,确保上合组织成员国安全、繁荣和经济可持续增长。

上合组织成员国的一致立场体现在成员国元首理事会通过的文件中,即《莫斯科宣言》、《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75周年的声明》、《关于打击利用互联网等渠道传播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思想的声明》、《关于保障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合作的声明》、《关于应对毒品威胁的声明》、《关于共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声明》以及《关于数字经济领域合作的声明》。

会议批准了《<上合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2021-2025年落实行动计划》、《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数字化时代发展偏远和农村地区的合作构想规划》以及《上合组织成员国应对地区流行病威胁联合行动综合计划》。通过了上合组织秘书长和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关于2019年主要活动结果的报告。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成立并运行比什凯克上合组织文化交流中心的计划获得支持。

会议高度评价了俄罗斯担任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期间的工作,认为俄为上合组织高质量发展增添了新动力。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接任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成果文件清单(2020年11月10日,莫斯科)

1.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莫斯科宣言

2.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批准《<上合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2021-2025年落实行动计划》的决议

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批准《上合组织成员国在数字化时代发展偏远和农村地区的合作构想规划》的决议

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批准《上合组织成员国应对地区流行病威胁联合行动综合计划》的决议

5.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签署《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同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秘书处谅解备忘录》的决议

6.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签署《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同欧亚经济委员会谅解备忘录》的决议

7.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签署《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同世界卫生组织谅解备忘录》的决议

8.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文化一体化中心》的决议

9.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批准《上合组织秘书长关于过去一年上海合作组织工作的报告》的决议

10.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批准《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2019年工作的报告》决议

11.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75周年的声明(只发表不签署)

12.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打击利用互联网等渠道传播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思想的声明(只发表不签署)

1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保障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合作的声明(只发表不签署)

1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应对毒品威胁的声明(只发表不签署)

15.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共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声明(只发表不签署)

16.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数字经济领域合作的声明(只发表不签署)